我系开展党支部活动讨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信息来源:系办 日期:2014-6-25
近日,我系党支部开展了党支部活动,就中组部5月28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讨论了关于发展预备党员流程和工作,以及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等相关内容的讨论。
会议由我系党总支书记窦均林主持,与会人员有党总支副书记王学军,系副主任刘浩然,以及我系全体教工党员。党支部书记窦均林就我系发展党员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细则》谈到发展预备党员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在随后的环节中,我系就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展开了讨论。党支部书记窦均林就我系最近开展的“我为学生做的三件事”活动要求广大党员教职工带头履行党员义务,切实为学生做好本职工作外的“三件事”,为广大学生发展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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