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劳动节放假调休事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 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

45日(星期)放假1天。

2.“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安排

421日(星期五)至2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3. 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

429星期六53星期三放假,共5天。56日(星期六)上班。

4. 有关补课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放假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

2.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于43日(星期一)17:00前通过OA系统报送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

3.请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4.放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

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773586328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66

卫生所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00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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