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职工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一、为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保证工作质量和公平效率,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全院教职工应遵守学校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尽责履行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工作安排,有本办法规定情形违规行为的(见附表:违规事项情形及处理表),按本办法规定处理。

三、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处理,由学院党政联合会根据违规的事实、证据、情节等作出,处理决定记入党政联席会记录,由院办通知被处理人。对报学校处理的违规行为,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四、当事人对学院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7日内向院办提出异议。学院对异议组织审查后,异议不成立的,驳回异议。异议有理由的,应重新作出决定。异议处理结果,应通知当事人。

五、对本办法规定的违规情况,有特殊原因和理由要求免处理的,由党政联席会审查处理后决定。

六、本办法经济处罚部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在年底一次性处理。

七、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本办法未规定的违规事项,按学校和学院其他相关处罚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4月28日


附表:违规事项情形及处理表

事项

情形

情节

措施

备注

绩效减扣(元)

其它

违反师德师风

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

按师德师风规定,由学院及以上机构查处认定。

500元以上,最高为全年各种绩效加总。

学院领导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下一年度减少授课时数,不得指导毕业设计。

情节严重的,按学校党政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

管理

规定

通知传达

不及时

因未尽责致未及时报告或传达相关通知或上级指示,导致工作延误或耽误的。

每次200元,最高为全年各种绩效加总。

情节严重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当年年度考核可评为“基本称职”。


不按时工作要求提交应交的材料

无特殊理由,在文件或通知规定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到指定接收人。

1. 直接责任人,按迟交时间每天每人份10元减扣。迟交5个工作日以上,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2. 责任审查人员,不能提供尽责催交证明的,按负责人数每人10元减扣。

情节严重者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当年年度考核可评为“基本称职”。

提交日期以接收人签收或电子档记录为准。

学生工作

管理不严

辅导员因故意或过失有下列情形的:

1. 所带班级学风班风较差,被查处或举报核实的;

2. 未核实随意批准学生请假的;

3. 所带学生违纪被记过以上处分的;

4. 所带班级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群体事件的;

5. 学生评聘推优等工作出现不公被核实的。

情节较重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处每人次50元-100元减扣。

情节较轻者口头警告。

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可评为“基本称职”。


教学管理

不严

1. 被发现课堂无故迟到和缺课学生人数占应到课人数10%以上达2次以上,教师有失职行为的;

2. 课堂秩序混乱的;(如学生上课随意进出课堂、在课堂进食等)

3. 被查到学生玩手机人数占应到课人数15%以上的(用手机听课和查阅资料除外)。

情节较重或严重者学院通报批评并处每人次50元-100元减扣。

情节较轻者口头警告。

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下一学期不得安排超工作量教学任务。

以学院领导或各级教学督导组听课记录或辅导员反馈记录为准。

拒不接受

教学安排

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时挑肥拣瘦,不服从安排的,按1门课程(班级)或毕业设计1人数为计算单元

每单元500元。

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下一学期不得安排超工作量教学任务。


教学过程

不规范

1. 上课教师本人迟到的;

2. 上课铃响后教学(实验)设备还未准备就位的;

3. 未带齐课程授课材料的;

4. 提前下课的。

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教学事故处理;

情节严重者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及全院通报批评,下一学期不得安排超工作量教学任务,当年年度考核可评为“基本称职”。

未被学校教务处或督导发现,但学院检查发现的,作同等处理。


材料质量不规范不合格

1. 材料不符合学校或学院规定格式或形式,装订不符合要求;

2. 材料内容不符合要求、不具有针对性、评定不负责任。

直接责任人及责任审查人员,情节较轻者口头警告,限时整改;情节较重或严重者,每人次50元-200元减扣。

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审查人情节严重者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未完成

工作要求

1. 私自调停课的;

2. 未按规定完成听课数量任务,或听课记录弄虚作假的;

3. 未经批准不参与教学学习任务的;

4. 在规定时间不及时进行评学评教的。

每次项200元。

2次(含)以上学院领导找其谈话,作口头警告,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教学事故

1. 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

2. 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学院检查到有相应情节,按教学事故相应级别认定。

按级别每次项300元、600元、1200元

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其他

工作表现

不良

1. 教师和工作人员被学生投诉属实。

2. 教师教学评价连续2年在学校排后10名的。

每次项200元

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工作失职

失误

因通知或工作落实不到位,或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职,对学校和学院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

视情节严重程度,每人次200元-500元减扣。

情节较轻者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所有评优推优资格。



下一条: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关闭

CopyRight 2022 @ 版权所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