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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12-14 [来源]: [浏览次数]:

12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树立宪法权威,我院邀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来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兰燕一行6人开展现场活动。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江萍莅临活动指导。

吴江萍指出,高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阵地,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必须尊崇和遵守的法律准则。希望通过与法院共同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能够在学校师生间营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树立法治观念的良好氛围,增强学校师生宪法意识。此外,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反诈防骗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借助宣传展板和普法手册向往来师生普及了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宪法知识。同时,针对师生提出的电信诈骗预防、劳动权益保障等问题,干警们也进行了热情解答,引导师生切实提升法治观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活动前的普法宣传座谈会中,副院长刘浩然向与会法院干警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并表示今后学院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共联共建,营造浓厚的法治育人氛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兰燕表示,法院将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与高校之间的沟通合作,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法送校园活动,提升宪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师生法治观念,普及宪法知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校园氛围。

撰稿:付鑫裕 一审:龚娟 二审:毋作飞 三审: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