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关于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的决定

 

为较好地高效地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专项工作部署,减少工作前置方面非实质内容环节,尽快推进专项工作的开展,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根据我院实际,决定成立学院“专项工作小组”,有关事项如下:

一、我院专项工作小组主要是适应上级要求和学院有关工作性质要求,应该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专门工作布置,开展专门工作,组织专门工作和活动,完成临时性阶段性专项工作专门活动的机构。

专项工作小组为常设机构,根据工作和需要,自行担负有关工作职能,开展小组工作。

二、专项工作和活动主要方面包括:

(一)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统战等的专项工作和专题专门活动,以及各种政治主题教育和专项学习工作活动;

(二)安全稳定、消防安全、国家安全、武装保卫、国防、扫黑除恶、突发事件、事故处理等的专项工作和专门活动;

(三)人才引进、招生、毕业生就业、校友等专项工作;

(四)学院考核与人员聘用工作、绩效考核、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

(五)各种迎评迎检工作、各种庆典活动;

(六)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创新创业工作、工会和群众性活动、文化体育活动、清洁卫生活动;

(七)上级布置或学院需要开展的、具有专项工作性质或者符合专门活动主题活动性质的其它工作或活动。

(八)学术性、学科专业类、教学实验类、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专业性要求较强的专项工作需要成立工作小组的,另行组织成立。

三、专项工作小组职责:

(一)对接上级和学院有关专项工作和专门活动要求和安排,负责学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专项专门工作、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二)研究制订学院开展专项工作专门活动的措施方案,按工作权限和程序经学院党政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专项专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四)根据专项工作和专门活动的性质,在规定范围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和活动。

(五)检查督促专项工作专门活动的开展情况,努力保证过程和质量符合要求。

(六)收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做好总结和报告。

四、专项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学院正职党政负责人,负责召集小组会议或指定临时小组负责人。

副组长:学院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学院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团委书记、工会主席

小组设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有关工作协调,材料收集整理。

本决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O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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