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携手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撰稿人:付鑫裕    时间:2021年6月8日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于4月25日在漓江阳朔段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为进一步提升全院师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意识,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携手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

来自桂林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民一庭、行政审判庭的三名工作人员,从生活中每个人可做的点滴环保小事说起,到列举环保相关法律和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号召同学们要做环境保护的守法者、环保主义的实践者,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环境保护法制课。

   本次活动的顺利举办,激发了同学们的环保意识,增强了同学们对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了解,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共建美丽中国、人人争做环境保护行动者的良好校园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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